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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體腎臟移植捐贈者評估及手術流程

2016-10-11

腎臟科門診初步評估

  • 填寫基本資料。
  • 經腎臟科門診主治醫師評估。
  • 身體檢查(包括腹部、腹股溝、周邊血管)。
  • 開立相關實驗室檢驗單。
  • 完成所有評估檢查轉泌尿科門診。

泌尿科門診第二階段評估

  • 電腦斷層攝影檢查、核子醫學腎功能檢查。
  • 給予『活體腎臟捐贈同意書』及說明書。

精神科門診第三階段評估(捐贈者)

  • 繳回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1. 捐贈者戶籍謄本
  2. 受贈者戶籍謄本。
  • 完成『活體腎臟捐贈同意書』及附上五親等親屬見證人2人戶籍謄本)。
  • 安排社工師及精神科醫師對捐贈者做社會、心理、精神評估(美德大樓五樓神科門診共同評估)。

資料送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活體腎臟捐贈者資格依據人體器官移植第8條條例規定:

  • 捐贈動機為完全出於『自願捐贈器官』,無金錢及親情壓力。
  1. 滿20 歲之成年人,且為五親等以內之血親。
  2. 配偶(結婚2 年以上或生有子女),但結婚滿1 年後經醫師診斷為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
  • 捐贈者資料(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結果)送「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術前會議

  • 腎臟科及泌尿科於術前進行團隊會議,確認相關細節。

安排活體腎臟捐贈與移植手術

  • 由泌尿科開立住院單安排活體腎臟捐贈與移植手術及住院日期。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聯絡電話 (04) 22052121分機 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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