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對於無法吃藥的病人,有效控制疼痛、躁動、喘等症狀所引起之不適:使其獲得持續性的藥物治療
準備用物
步驟
依病人狀況給藥:
(1)嗎啡止痛藥
□每4小時給予____c.c.。〈1–5–9–13–17–21〉
□每6小時給予____c.c.。〈6 – 12 – 18 – 24〉
(2)突發痛時則給予____c.c.,____分鐘後若無效則再給予____c.c.。
(3)若呼吸一分鐘小於10下應立即停止給藥。
(4)鎮定劑
□每____小時予____c.c.;給藥時間
□躁動厲害時予____c.c.;間隔___分鐘以上若未改善再打第二次。
(5)剩餘藥物之針筒放入原空針塑膠套中,至於室溫下即可。24小時內可在使用,超過時間則丟棄。
(6)針頭、空針及藥物空瓶(若為管制藥品需交回藥局)須分開收集,並拿回醫院交給護理站處理,勿丟垃圾
,若隨意丟棄醫療汙染物品最高罰金將達10萬元。
(7)收拾用物。
(8)洗手。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連絡電話:(04)22052121分機 1051、1052
若有任何疑問,請不吝與我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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