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臟科門診初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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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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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腎臟科門診主治醫師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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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檢查(包括腹部、腹股溝、周邊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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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相關實驗室檢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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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所有評估檢查轉泌尿科門診。
泌尿科門診第二階段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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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斷層攝影檢查、核子醫學腎功能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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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活體腎臟捐贈同意書』及說明書。
精神科門診第三階段評估(捐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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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者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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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者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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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活體腎臟捐贈同意書』及附上五親等親屬見證人2人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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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社工師及精神科醫師對捐贈者做社會、心理、精神評估(美德大樓五樓神科門診共同評估)。
資料送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活體腎臟捐贈者資格依據人體器官移植第8條條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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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動機為完全出於『自願捐贈器官』,無金錢及親情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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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20 歲之成年人,且為五親等以內之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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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結婚2 年以上或生有子女),但結婚滿1 年後經醫師診斷為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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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者資料(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結果)送「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術前會議
安排活體腎臟捐贈與移植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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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泌尿科開立住院單安排活體腎臟捐贈與移植手術及住院日期。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聯絡電話 (04) 22052121分機 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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