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您的醫療需求後,本院將會寄出【就診資詢表】,請盡可能的完成表單,並且盡量提供完整過去醫療資料,以利本院專業團隊為您評估並且計畫完整治療行程。
(ㄧ)為了節省您簽證辦理的行政往返時間,提醒您在寄送所有表格前確認有確實填寫每個欄位,並且依照表格指示簽名或蓋印。
(二)若需提供證件影像請由正上方往下正拍,拍攝前請確認文件是否擺放平整,減少反光避免造成的文件模糊,導致辦理機關因退件而延長辦理時間。
在您決定來台接受醫療服務後,將會有兩項費用:
(ㄧ)醫療服務費用
決定來台就醫後,本院將會根據您此次的醫療服務,提供完整估價報告。一但確定來台手術,需預付預估手術費用的全額,匯款後將會由醫院核發收據證明。
(二) 簽證代辦費用
本院簽證辦理時間為醫生評估後,確定治療療程,提出醫療計畫書後,並且在收到簽證代辦費及預估手術費用的全額後立即開始辦理。簽證代辦費用共計新台幣6,000/每人。無論是否簽發成功,一經申請,即會有簽證相關費用產生,且在簽證辦理後不論來台與否都會收取此項費用。(要支付簽證費用時,請先聯絡您的服務專員,確認帳號無誤)
銀行名稱/銀行代號 | 帳號 | 戶名 | SWIFT CODE |
---|---|---|---|
華南銀行台中分行/008 | 4202-0094-9977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HNBKTWTP420 |
本院提供銀行匯款、刷卡匯款及網路線上刷卡三種。
A . 銀行匯款資訊如下:
銀行名稱/銀行代號 | 帳號 | 戶名 | SWIFT CODE |
---|---|---|---|
永豐銀行北台中分行/807 | 012-004-0002600-7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SINOTWTP |
※若要確認是否收到傳真資料請電+886-4-22256892,※匯款後請將收據傳真到+886-4-22259070,請備註"國際醫療收"。
B. 傳真刷卡單: 刷卡單下載
確認消費金額後國際醫療中心會立即E-mail線上刷卡單給您,只需簽名後回傳即可。
C. 網路線上刷卡
1. 簽證申請表
須至「線上填寫申請表專區」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2. 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 護照正本及影本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4. 證明文件
● 財力證明(例如銀行存款證明或與我國醫療機構達成之付款協議)。
● 國外醫院診斷證明。
● 國內醫療機構療程安排及說明書。
5. 來回機票
機票、電子機票或旅行社證明。
6. 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1. 由申請人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
2.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將要求申請人面談。
1.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
2.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pdf檔案)」。
3. 得以來臺接受醫療服務為由申請簽證之疾病種類,比照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外籍人士及大陸地區人民得於臺灣地區接受醫療服務之疾病」一覽表。
4. 國內醫療機構限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療服務國際化推動計畫會員機構」。
5. 陪醫者以病患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2人同行為原則,必要時得增列居住國醫事人員2人隨行照顧。申請人得檢具親屬關係證明或醫事人員服務單位派遣證明,以陪同就醫為由申請來台簽證。
6. 重大緊急醫療簽證申請案可由我國醫療機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出申請。
※本說明如有更動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網站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